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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霍尔果斯市第四届“霍青·石榴籽”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实施方案
2026-04-1614

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,牢牢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依托霍尔果斯国际口岸独特区位优势,以足球运动为纽带,搭建国内外青少年体育交流、文化交融、民族团结互动平台,推动青少年足球普及与竞技水平提升,持续擦亮霍青·石榴籽赛事品牌,助力霍尔果斯体育文旅融合发展现结合比赛实际,制定方案如下:

一、赛事基本信息

(一)赛事主题

2026年霍尔果斯市第四届霍青·石榴籽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

(二)举办时间

202643055

(三)举办地点

霍尔果斯市体育馆

霍尔果斯市国门初级中学

霍尔果斯市技工学校

霍尔果斯市第二中学

(四)参赛对象

1.国内外球队均可参加。

2.年龄组别2011-2012年龄段11人制2013-2014年龄段8人制2015-2016年龄段5人制

(五)参赛队伍数量

5人制16支球队8人制16支球队11人制12支球队

二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足球协会

主办单位: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

霍尔果斯市教育局

协办单位:伊犁州足球协会

霍尔果斯市公安局

霍尔果斯市应急管理局

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

霍尔果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霍尔果斯市融媒体中心

霍尔果斯市委社会工作部

共青团霍尔果斯市委员会

赞助单位:霍尔果斯市疆晨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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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参赛要求及报名流程

(一)参赛资格要求

1.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护照),年龄严格符合组别要求,严禁弄虚作假、超龄参赛,一经发现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及成绩。

2.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购买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提交赛前72小时内健康证明,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,签订《参赛安全责任承诺书》。

3.境外参赛队伍由外事办协助办理入境、住宿等相关手续,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赛事规程,尊重当地民俗习惯。

4.各队伍必须统一队服,佩戴护腿板,严禁佩戴尖锐饰品参赛,确保运动安全。

(二)报名时间及流程

1.报名时间: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,截止时间为20264月20(逾期不再受理,预留资格审查时间)

2.报名方式:各参赛队伍填写《参赛报名表》,附运动员身份证明、保险单、健康证明、一寸免冠照片承诺书扫描件,发送至赛事组委会指定邮箱1614535099@qq.com

联系方式阿扎提18099999642

3.资格审查:竞赛组织组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通过后下发参赛确认函,未通过者及时反馈整改。

4.报到流程:2026430日球队全天报到,提交纸质材料,领取赛事物资,熟悉比赛场地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领队会议进行抽签。

四、参赛费用

1.各参赛球队报到时,须向赛事组委会足额缴纳相关费用。其中,11 人制赛事报名费 2000 元、纪律保证金 1000 元;人制赛事报名费 1500 元、纪律保证金 1000 元;人制赛事报名费 1000 元、纪律保证金 1000 元。赛事期间,参赛球队若未违反赛事纪律及竞赛规程相关规定,其所缴纳的纪律保证金,在扣除黄牌、红牌及其他纪律处罚产生的费用后,予以退还。

2.各参赛队伍参赛期间产生的交通费、食宿费等全部相关费用,均由参赛队伍自行承担。

五、竞赛办法 

(一)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、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
(二)本次比赛执行最新修订的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。

(三)比赛用球须符合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相关标准。

(四)比赛分为小组赛与淘汰赛阶段。小组赛采用分组单循环积分赛制,每小组前两名晋级淘汰赛;淘汰赛采用单场决胜制,若常规时间内战平,则直接通过点球大战决出胜负。

(五)全场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,具体时长规定如下:

11人制:每半场40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;

8人制:每半场35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;

5人制:每半场25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
(六)各参赛队教练员须在每场比赛开赛前40分钟,提交本场首发及替补队员名单。每场比赛每队可替换队员不超过7名,换人次数不超过5次,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;未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不得上场替换。 

(七)比赛用球标准:11人制、8人制比赛使用5号球,5人制比赛使用4号球。 

(八)积分相同及名次判定办法:

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比赛

1.小组单循环比赛中,每队胜一场积3分、平一场积1分、负一场积0分,按积分高低排定名次;

2.若两队及以上队伍积分相同,则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排定名次:

(1)积分相同队伍相互间比赛积分较高者,名次列前;

(2)积分相同队伍相互间比赛净胜球较多者,名次列前;

(3)积分相同队伍相互间比赛进球数较多者,名次列前;

(4)积分相同队伍在本阶段比赛总净胜球数较多者,名次列前;

(5)积分相同队伍在本阶段比赛总进球数较多者,名次列前;

(6)积分相同队伍在本阶段比赛红牌总数较少者,名次列前;

(7)积分相同队伍在本阶段比赛黄牌总数较少者,名次列前;

(8)经上述条件仍相同者,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名次。

(9)最终名次根据各年龄段报名队伍数列出第一名至最后一名,小组出线队伍通过淘汰赛决出先后名次,小组未出线队伍通过排位赛决出先后名次。

(九)各参赛队须自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(含长袖上衣、短裤、球袜);守门员服装颜色须明显区别于场上其他队员及裁判员;比赛服装须印制固定号码,服装不符合规定、无号码或重号的运动员不得上场。运动员紧身内衣裤颜色须为黑色。参赛运动员须穿着符合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的足球鞋,鞋面为软质材料、鞋底为橡胶碎钉款式,并必须佩戴护腿板。允许运动员佩戴手套、脖套、无硬檐帽子、耳罩等软质保暖装备及运动眼镜。违反上述装备规定,或经裁判员认定装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运动员,不得上场比赛。

(十)参赛运动员姓名、号码须与报名信息一致,各阶段比赛期间不得更改号码,否则不得上场参赛。

(十一)场上队长须自备宽度为6厘米、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分的队长袖标。 

(十二)运动员在单场比赛中被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,或在同一阶段内两场比赛累计两张黄牌,将自动停赛一场。赛事纪律委员会可根据违规情节,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追加处罚;黄牌、红牌记录带入淘汰赛阶段。

(十三)关于弃赛、罢赛、中途退赛及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行为的规定。

1.参赛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、罢赛、中途退赛及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行为的,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。

2.经认定存在上述行为的,赛事竞委会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:

(1)取消该队参赛资格;

(2)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;

(3)该队已赛场次的成绩及红黄牌记录均作废,因非体育道德行为作出的追加处罚仍有效;

(4)视情节作出其他追加处罚,并扣除纪律保证金。

3.若某队在下一阶段开赛前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,可由上一阶段排名后续队伍依次递补参赛。
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各组别冠亚季军,颁发奖杯、奖牌荣誉证书

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

(一)由霍尔果斯市文旅局选派仲裁委员。

(二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规定执行。

(三)本次比赛裁判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足球协会选派。

竞赛官员由新疆足协、伊犁州足协选派

九、未尽事宜

未尽相关事宜请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

联系人:阿扎提18099999642

热夏提18116927636

希尔扎提191903907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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